点击进入在线留言!
汇聚刑辩精英 提供专业服务---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欢迎您! 推荐浙江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杭州知名辩护律师、杭州专业刑事律师,提供杭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由浙江省律师协会著名刑事律师、优秀经济诉讼律师、杭州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贪污受贿犯罪辩护律师、经济诈骗类犯罪、犯罪预防服务及培训、死刑复核辩护等专业律师共同创办! 本网旨在宣传刑事法律知识,提高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水平,培养优秀刑事法律人才,向社会各界推介优秀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网
联 系 人:李中钧 律师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办公电话:0571-87051421
执业证号:13301200510877952
电子邮箱:yclawyers@126.com
单位: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杭州市省府路9号 浙江省政府对面


经典案例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定性分析
2010-1-13 20:03:49

          ★★★【字体:

案情简介:2009423晚,犯罪嫌疑人姜杭伟、汪锦浩、孙黎明经事先预谋、踩点,携带铁棍、刀等作案工具,以租车的名义,将被害人陈华骗至杭州市西湖区龙山饭店,尔后犯罪嫌疑人姜杭伟、汪锦浩、孙黎明提出去杭州市西湖区高桥镇赌博,便上了被害人陈华的现代伊兰特轿车,让被害人陈华驾车至其事先踩点过的杭州市西湖区高桥镇郜村炯炯造纸厂抽水机埠位置的过溪山脚时,当车到达目的地后,由犯罪嫌疑人孙黎明望风,犯罪嫌疑人姜杭伟、汪锦浩将被害人陈华骗下车,采用铁棍击打、扼颈等方法将被害人陈华杀死。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华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接着犯罪嫌疑人姜杭伟、汪锦浩、孙黎明抢得被害人陈华的现金500元,现代伊兰特轿车1辆,三星手机1只,斯达康小灵通1只,合计价值109430元。

2006423晚,犯罪嫌疑人汪锦浩联系犯罪嫌疑人项速君到杭州市西湖区妇保医院门口,要其帮助将抢得的价值107910元的现代伊兰特轿车联系买主予以销赃,犯罪嫌疑人项速君当即与在杭州市西湖区开寄卖店的鲍民联系,提出让鲍民低价购买或抵押,鲍民因该车无手续而放弃。次日,犯罪嫌疑人项速君又联系吴黛、王海等人,要求他们帮忙联系买主,吴黛等人在联系出售现代伊兰特轿车时被公安机关发现。

 

本案分析:犯罪嫌疑人姜杭伟、汪锦浩、孙黎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之规定,构成抢劫罪,并属于抢劫罪结果加重犯,可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嫌疑人项速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Copyright 2009 版权所有:杭州刑事律师     技术支持:后发网络   管理登录 | 
咨询热线:15906710277        图文传真:0571-87051422   办公地址:杭州市省府路9号浙江省人民大会堂北四楼